017年,商学院作为中国政法大学教学改革创新试点单位,以“一主两翼,融合创新,培养社会需要的复合型人才”为办学理念,对原有院所体系进行了全面整合,依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优势,明确提出了“一主两翼”的发展方向,即以工商管理和经济学为主导,以法商管理和融商管理为“两翼”的发展模式,形成了“七系一所一中心”的新学科体系:“七系”为工商管理系、经济系、产业经济系、法商系、资本金融系、财务会计系、国际商务系,其中法商系和资本金融系为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所独创;“一所”即企业史研究所;“一中心”即MBA教育中心。商学院同
学院现拥有政治传播学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下设新闻学、传播学两个二级学科(共设有六个研究方向:法治新闻、传播法与传播伦理、网络与新媒体、政治传播、媒介经营管理、文化传媒产业),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学院设有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两个本科专业,初步形成较为完备的新闻传播学学科结构。
2002年5月,借50周年校庆成功举行的契机,学校成立了中国政法大学校友会筹备委员会,着手筹备校友会的成立工作,同时决定由一名副校长分管校友工作,以加强校友工作的力度。
学院以“法大人文、人文法大”为办学理念,除加强专业教学,努力做到专业教育“上主流”外,还重视在全校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承担了大量全校性的通识课程教学任务。由我院教师为主体组建的“中国政法大学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建设咨询中心”,成为校人文素质教育的重要平台和阵地。
按照党和国家“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战略部署,网络教育学院将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集中力量研发一批适应需求的数字化学习资源,搭建灵活开放、良性互动的继续教育开放教育平台,举办更大规模、更多层次、满足各类人群接受继续教育需求的教育培训。
学校建校于1948年。现有文北校区、文南校区和郑东校区3个校区,占地面积2000多亩,总建筑面积110万余平方米。学校建有各类教学实验室,图书馆纸质藏书270多万册,电子文献700多万册。教学、科研、体育场等基础设施齐全。校园四季环境幽雅、花木繁茂、碧草如茵、景色宜人,是郑州市花园式单位,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是专门从事成人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的办学实体。
工作职责:毕业生就业市场(实习实践基地)建设、收集和发布就业(实习)信息、组织用人单位校园招聘活动、毕业生就业推荐、编制就业方案、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编制发布全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及反馈工作;开展全校学生职业指导与就业咨询活动,开设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指导课程、举办就业(创业)指导品牌活动、协助管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开展毕业生就业意向调查、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等。
学校前身是1948年以邓小平为第一书记的中共中央中原局创建,并由第二书记陈毅担任筹备委员会主任的中原大学。1953年,在全国高等院校调整中,以中原大学财经学院、政法学院为基础,荟萃中南地区六省多所高等学校的财经、政法系科,分别成立了中南财经学院和中南政法学院。1958年,中南财经学院和中南政法学院及中南政法干校、武汉大学法律系合并成为湖北大学。“文革”期间,教育事业遭到严重摧残,1971年,湖北大学改名为湖北财经专科学校。1978年1月,学校经湖北省批准更名为湖北财经学院,并成为首批恢复招收本科生和研究生
学院以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作为人才培养工作重点,坚持厚基础、宽口径,强化学生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强化学生法律实务技能培养,提高学生运用法学与其他学科知识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促进法律硕士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深度衔接。
法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732人,有六年制法学实验班892人、西部体制改革班98人,双学士二学位252人、硕士研究生309人、博士研究生154人以及博士后研究人员27人。法学院坚持法学教育面向学生、面向社会、面向世界,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注重培养学生的研究能力和实务能力。2008年开始国家和教育部推行“六年制法律人才培养计划”,中国政法大学成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我院成为试点学院之一,并于2013年起承担起全部六年制法学实验班的学生培养工作。全院师生积极探索人才培养的新模式、新思路,勇于开拓,不断
西北政法大学位于世界历史文化古城西安,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和丰厚的文化底蕴,是一所法学特色鲜明,哲学、经济、管理、文学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承担包括应用型复合型、涉外和西部基层全部3个类型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任务。学校是西北地区法学研究的中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和西北地区第一个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秉承“质量立校、人才兴校、科研强校、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彰显“心系天下,自强不息,和衷共济,严谨求实”的西政精神,突出“务实教育、论辩文化”的人才培养特色,致力于建设“全国一流、国际知名、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研究型高水平大学。
2013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北京建筑大学。1982年被确定为国家首批学士学位授予高校,1986年获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2年“建筑遗产保护理论与技术”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018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建筑学、土木工程获批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