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学院于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面向全国统一招生,实施全日制本、专科学历教育,由湖北省教育厅主管。武汉学院定位于坚持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立足“应用型、重特色、国际化”,努力培养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刑事司法学院最早可追溯到1948年8月成立的中原大学,至今已有近70年的办学历史。1953年4月全国高校院系调整,组建了中南政法学院,在法律系下设有刑事侦察教研室;1978年1月,原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下设置刑侦教研室。1995年4月,中南政法学院成立公安与行政法系。设置有治安管理学专业;1999年8月,中南政法学院成立公安学系,成为司法部属五所政法学院中第一个公安学系;2000年8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成立了教育部属综合类大学中唯一的公安学院,设置并开办了部颁专业目录中的公安学类的全部专业:侦查学、治安学、
学校前身是1948年以邓小平为第一书记的中共中央中原局创建,并由第二书记陈毅担任筹备委员会主任的中原大学。1953年,在全国高等院校调整中,以中原大学财经学院、政法学院为基础,荟萃中南地区六省多所高等学校的财经、政法系科,分别成立了中南财经学院和中南政法学院。1958年,中南财经学院和中南政法学院及中南政法干校、武汉大学法律系合并成为湖北大学。“文革”期间,教育事业遭到严重摧残,1971年,湖北大学改名为湖北财经专科学校。1978年1月,学校经湖北省批准更名为湖北财经学院,并成为首批恢复招收本科生和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