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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10月11日,国家教委批准厦门市人民政府和厦门大学共建医学院,在海外华人华侨的大力资助下,医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走出了一条有厦大特色的办学之路。二十多年来,厦大医学人秉承“仁心仁术,止于至善”的院训,以“育医学之英才,除人类之病痛,助健康之完美”为办学宗旨,通过整合办学资源,促进学科交叉,培养了一批批医学基础厚、临床技能实、人文素养深、创新能力强的高水平医学人才。